2024年12月8日上午,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四大队民警在分控中心视频巡逻时发现,在福银高速南向北2053公里100米处,一辆红色半挂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该车既没有开启危险指示灯,车后部又没有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通过视频中的车辆号牌查询到了车主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该车驾驶员,要求其立即将车辆驶离应急车道并到固原南收费站接受现场执勤民警的处理。在固原南收费站,经民警了解,驾驶员胡某称行驶至此路段时感觉车没力了,便将车停下查看,才发现是油管子破了。民警了解情况后,对驾驶员胡某耐心讲解了高速违停的危险性,最终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随后,民警在视频巡逻中又陆续发现两辆货车将车停在福银高速南向北2053公里100米处,车后方都没有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民警通过视频中的车辆号牌查询到了车主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车辆驾驶员,要求立即将车辆驶离应急车道并到固原南收费站接受处理。后经了解,驾驶员均称出发前未检查车辆,当行驶到此路段时才下车检查车辆。民警对违停车辆驾驶员批评教育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安全提示:请驾驶员行车前提前检查车辆安全性能,一旦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突然故障无法行驶,尽量利用车辆行驶的惯性,将车停放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辆后方150米外摆放三角牌警告标志,车上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高速交警十四大队 冀苗)